以案释法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2-07-06 12:35:41


老人安则家庭安,家庭安则社会安。从化区检察院近期办理一起冒充专家向中老年人销售中药材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检察官以案释法,快来get识别防范养老诈骗陷阱的小妙招,帮助老年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冒充专家销售中药材诈骗中老年人

2020年4月至2021年8月,甘某某通过网络平台与多名网友联系,以每条20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万条左右。随后,甘某某伙同其他八名同案人(另案处理)分工合作,在广州市某区的出租屋中,冒充电视医药广告节目中的孙某及本人专家团队,以电话售后回访、虚假问诊、量身定制中药等方式,诱骗被害人以高价购买中药材。全国多地的被害人被骗取钱款,其中大部分为中老年人。

从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该案一审宣判,从化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甘某某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2万元



群众:小荔、小溪,可以告诉我们诈骗过程吗?让我们也警醒警醒!

从小荔:当然可以!据60岁的受害人李大爷讲述,其患有脑血栓多年未治愈,便通过电视广告节目购买某药膏服用。不久,自称孙某专家徒弟来电询问服药效果,还称孙某专家会亲自为其问诊。果不其然,自称孙某专家紧接着也打来电话询问病症,声称给李大爷调配几个疗程的中药就绝对能治好他的病。由于电话中的“孙某”与李大爷在看电视节目里看到的孙某专家本人声音相像,求医心切的李大爷信以为真,购买了一个疗程2860元的中药(据嫌疑人供述,一个疗程的中药成本实际不超过300元)。李大爷服用后并没有任何效果,便不再购买,后来“孙某”再次打来电话说调配了加强药,可与之前的中药二合一搭配服用,并将中药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快递给李大爷。但这次李大爷拒收快递,拒绝付款。然而对方不死心地第三次致电,最终李大爷表示要报警,对方才停止向李大爷打电话销售中药材。

从小溪:甘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拨打电话的电信技术手段,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购买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应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身体不舒服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医,购买中药材最好选正规药店、商场,谨防遭遇骗局。以专家为名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时有发生,不仅侵害老年人财产安全,还可能危害老年人身体健康。对于假借专家之名,通过虚假宣传以高价销售不具有实际药效的药材骗取钱财的,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老年人要时刻擦亮自己的双眼,增强识骗防骗能力,若遭遇财产损失或发现不法行为,要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子女们也应多与老年人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经常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的知识,共同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从小溪:从化区检察院将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犯罪蔓延,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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