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2-04-12 00:00:00

在疫情常态化趋势下,核酸检测的需求愈渐普遍。为了迎合许多人“怕麻烦”“懒得去医院”的心理,一些非法行为应运而生,趁机动起了歪脑筋,通过伪造印章,制售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牟取非法利益,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案例:为数百名煤运货车司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梁某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

山西省某县从事运煤货车司机职业的人数众多。去年8月下旬,当地一名运煤货车司机为图省事,找到在某县经营以婚纱摄影为主的影音工作室的梁某某,询问是否可以修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

梁某某认为当地属于低风险地区,因有利可图,遂将该报告扫描,使用修图软件修改了核酸检测时间,并将报告中某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专用章的颜色加深,打印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再模仿审核医生签名,并向司机收费5元。后该司机将梁某某可以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消息,发送到运煤货车司机微信群中,不少司机在微信上添加梁某某为好友,通过微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梁某某。梁某某依据信息制作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每份收费5元。

从2021年8月到2021年10月案发前,梁某某使用上述手段为252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621份,非法获利3105元。截至案发,经对所有涉案司机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经人举报,梁某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理,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认定梁某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从案说法⑪|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判刑!


从小荔:疫情防控期间,伪造、篡改核酸检测报告、抗原检测结果的行为如何处理?

从小溪:核酸检测报告、抗原检测结果是证明市民是否感染新冠病毒的主要依据。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抗原检测结果不仅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还对疫情防控管理造成严重侵害,并产生新冠病毒传播的潜在风险。伪造、篡改前述报告或结果,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能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者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被告人梁某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售卖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伪造印章医院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更严重妨害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社会危害严重,必须严厉打击。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检察官提醒:

本案被告人梁某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售卖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医院体检报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伪造印章医院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更严重妨害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对任何可能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均依法从严打击。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为贪图方便购买或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均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更需要落实到每个公民的行动上,公民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履行防疫义务,自觉配合防疫措施。疫情当前,不能有任何侥幸投机心理,只有人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构建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

(案例来源: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越秀区检荔湾区检海珠区检 天河区检白云区检黄埔区检 花都区检番禺区检南沙区检 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626号 邮编 : 510900 粤ICP备13061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