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2-04-01 00:00:00

群众:小荔,小溪~我这几天看新闻,看到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被打?对于这类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从小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王某妨害公务案——疫情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随意殴打工作人员。

2020年2月4日中午,某地居民王某停放的四轮电瓶车挡住小区疫情防控的卡点进出口通道,廖某等人向其表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身份后,要求王某配合防疫工作将车挪走。王某多次寻找借口拒不配合。廖某等人向王某解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王某仍不配合并一边用手指着廖某,一边辱骂其“拿着鸡毛当令箭”。廖某要求其配合工作不准骂人后,王某愈发激动,趁廖某不备挥拳击打其面部,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为避免现场秩序混乱,廖某等人上前制止王某,将其摁住。王某仍用手不停抓挠廖某脸部,在其脸上抓出几道血痕。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王某抓获并立案。最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

从案说法⑨|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


群众:什么是犯妨害公务罪?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工作也算妨害公务罪吗?

从小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袭警罪定罪。

群众:有些防疫人员是志愿者,也算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

从小荔:当然算啦。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解释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妨害公务罪的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等。

从小溪:是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妨害公务罪的适用,一是要准确把握妨害公务犯罪的对象。因疫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为了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组织动员居(村)委会、社区等组织落实防控职责,实施管控措施。对于上述组织中的人员,如果属于“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成为妨害公务罪的对象。二是要准确把握公务行为的范围。对于依法从事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为防控疫情,按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要求采取与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密切相关的行动,均可认定为公务行为。所以,上述案例的廖某是防疫工作人员且明显是在执行防疫任务,王某拒不配合且阻拦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从小荔: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各方都在为抗疫防疫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每一位市民也要在守护好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同时,积极配合好各项防疫工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共同努力,打好这场防疫攻坚战。

从案说法⑨|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


(文中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的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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