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广州市举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特别是2023年工作情况和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从化区检察院办理的“齐某利等15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和“高某潮等10人涉恶犯罪集团案”入选广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七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齐某利等15人涉恶犯罪团伙案
2020年底至2021年9月,以齐某利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盘踞在广州市从化区某高速出口附近、国道边某饭店一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给烟、好处费或免费就餐等方式拉拢途经此处的长途大客车司机停车吃饭,趁机向大客车上的旅客售卖中药,通过不法“套路”诈骗旅客钱财,对诈骗不成的实施敲诈勒索案,迫使群众支付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药材费。法院判决被告人齐某利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均判处刑罚。
为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从化区检察院对该案通过察微析疑、细致梳理,及时纠正遗漏同案犯7人,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切实做到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针对本案中存在的行业监管和治理漏洞,从化区检察院坚持严惩和治理并重,进一步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及时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出6份针对性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落实,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行业清源有序推进。
典型案例二:高某潮等10人涉恶犯罪集团案
高某潮、高某华等人于2008年8月起经营广州某公司,纠集多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以高额利息放贷,在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时,便以跟踪、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催讨债务,并通过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捏造虚假事实向法院起诉,获取非法利益。经查,高某潮等人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数十次,涉案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2021年12月,法院判处高某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其余被告人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在提前介入该案时,从化区检察院保持监督敏锐度,拓展办案思路,全面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破解调查过程中的取证难题,从中发现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30余条。从化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出33份再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获区法院依法改判;向广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并获得支持,最终获市法院依法改判。其中,高某潮与李某明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检察建议书被广东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文书。
接下来,从化区检察院将持续释放依法严打高压信号,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办案标准不降低、深挖彻查不松劲、行业治理不停歇,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以实干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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