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办案更加公开、公正,近日,从化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列席担任听证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到场参加听证。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一时贪念,临时起意、趁人不备拿走了被害人放置于公共场所的手机,后在家人的劝说下由家属向公安机关上交了被盗手机。案发后,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依据,当庭出示了相关书证,并就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了介绍。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认罪悔罪,侦查人员和值班律师先后依法对案件处理发表了不同意见,其中侦查人员认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由他人上交手机,但其本人并未主动投案并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不积极,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值班律师提出,法律允许家属规劝、陪同投案,犯罪嫌疑人让家属上交手机也是其认错的一种表现,检察机关对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符合法律价值取向,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随后,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和三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就证据采纳和法律适用依据向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并结合案件事实、案件处理情况发表了个人意见,最终,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拟不起诉意见。
听证会后,从化区检察院综合考虑了听证员和听证会参与人发表的讨论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并在不起诉公开宣告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犯罪嫌疑人表示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不起诉处理,痛改前非,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经过本次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检察听证保障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从化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发挥案件公开听证的作用,让检察办案更有透明度,让公平正义被人民群众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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