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从化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护航满意消费,检察力量保障基本民生”系列活动。
广泛开展宣传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近日,从化区检察院先后在欣荣广场和荟悦晟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讲解“七日无理由退货”“惩罚性赔偿”等条款,针对网络购物纠纷等热点问题提供专业解答,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专题磋商沟通 守护“心灵的窗户”
为加强辖区内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器械安全全链条治理,深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3月11日,从化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违规销售隐形眼镜医疗器械公益诉讼案磋商会,针对辖区内部分眼镜店在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格的情况下违法销售隐形眼镜行为进行深入磋商,明确严格管理流程,强化宣传指导细节,推进隐形眼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行业规范经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共护消费者“心灵的窗户”。
深入实地回访护航“舌尖上的安全”
从化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部分市场肉类生鲜区违规使用“生鲜灯”以改变肉类真实颜色,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食品的现象,于前期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理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问题。3月11日,从化区检察院专门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相关行政机关的整改结果进行实地回访,对随机抽取的2个市场进行现场评估。经查,检察建议提出的不规范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相关商户已将违规的“生鲜灯”更换为符合国家标注的照明灯,切实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
下一步,从化区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精准规范的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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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 任 何 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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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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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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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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