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第41个全国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理性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从化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消费者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35家职能单位,在欣荣宏商业广场开展惠民“3·15”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群众宣讲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职能。通过派发民法典、公益诉讼等法治宣传手册,向群众详细解释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并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权益受侵害时如何维权等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热情高涨,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参加此次联合普法宣传活动还有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教育局、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区消费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单位互相分工配合,围绕各自职能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和专业知识咨询,共促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活动中共派发宣传手册5000多份,为企业、群众提供各种咨询300多人次。
通过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协同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网,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能力,为共筑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加深了人民群众对职能部门的认识,加强了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共促消费公平,助力优化从化区营商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美丽生态之城和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下一步,从化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共同守护群众的美好生活。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能动履职,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法治发展氛围,为从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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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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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是否有驾驶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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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 任 何 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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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 | 配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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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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